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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技術規程(試行)

日期:2025-08-2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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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名稱: 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技術規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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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彆: 儲糧技術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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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國家糧食儲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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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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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號: 國糧倉儲[1999]3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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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廳(局),各中央儲備糧管理公司、辦事處,中穀糧油集團公司:
隨著我國糧食倉儲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技術將廣泛使用。為做好這項新技術的應用工作,我局組織有關專家研究製訂了《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技術規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試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函告我局倉儲司。
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技術規程(試行)
前 言
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技術是通過向糧堆通入冷卻後的控濕空氣,使糧堆溫度降到低溫狀態,並能有效控製糧堆水分,從而達到**儲糧效果的一種儲藏技術。
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不受自然氣候條件限製,一般具備機械通風係統的倉房均可應用。它具有預防糧食生蟲和發黴,降低糧食損耗,平衡糧堆溫度和水分,防止水分轉移、分層和結露,處理發熱糧或高溫糧,預防高水分糧發熱及改善糧食加工品質等作用。它是糧食倉儲領域確保儲糧**、品質良好的重要科學保糧手段之一。為正確使用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技術,特製定本規程。
1 概述
本規程規定了穀物冷卻機的基本構成與分類,應用原理與功能,配置要求,應用條件,操作與管理、注意事項等技術要求和處理原則。
本規程適用於配有機械通風係統的淺圓倉、高大平房倉、立筒倉和其他糧倉中散裝儲存的各類原糧(包括糙米和豆類及油料)、非粉類成品糧的冷卻通風儲藏。
2 引用規範、規程和標準
2.1 原商業部製訂的《糧油儲藏技術規範(試行)》
2.2 原商業部製訂的《機械通風儲糧技術規程(試行)》
2.3 國家糧食儲備局製訂的《糧情電子檢測分析控製係統技術規程(試行)》
2.4 國家糧食儲備局、 國家技術監督局製訂的《糧油儲存品質判定規則(試行)》
2.5 國家糧食儲備局製訂的《淺圓倉儲糧技術規程(試行)》
2.6 國家糧食儲備局製訂的《高大平房倉儲糧技術規程(試行)》
2.7 機械行業標準JB/T8899-1999 穀物冷卻機
2.8 原糧食部製訂的《國家糧油倉庫倉儲設施管理辦法》
3 穀物冷卻機的基本構成與分類
3.1 穀物冷卻機是一種可移動的製冷調濕通風機組,由製冷係統、溫濕度調控係統和送風係統組成。主要部件有通風機、冷凝器、蒸發器、壓縮機、膨脹閥、後加熱裝置、控製裝置和可移動機架及防護板等。
3.2 按通風機所在位置,可將穀物冷卻機分為前置式或後置式兩種類型。
前置式穀物冷卻機是指通風機的位置設置在蒸發器前,具有調濕範圍較寬、適應氣候能力較強的優點。
後置式穀物冷卻機是指通風機的位置設置在蒸發器後,具有相對節能的優點,但環境相對濕度較低時,控濕性能稍差。
3.3 按穀物冷卻機製冷量KW(0℃/30℃)劃分,可將穀物冷卻機分為大中小三種類型。製冷量在100KW以上的為大型機,50KW~100KW的為中型機,50KW以下的為小型機。
3.4 穀物冷卻機的附件包括軟管和流量調節閥等。
3.4.1 軟管:穀物冷卻機與風道、或風道與風道連接的擴散管與收縮管。
3.4.2 流量調節閥:一台穀物冷卻機同時向兩個或兩個以上風道送風時,在送風分叉管上設置的流量調節裝置。
4 穀物冷卻機的應用原理與功能
4.1 應用原理
外界空氣在通風機產生的壓力差作用下,經過濾網進入蒸發器,通過熱交換被冷卻,後加熱裝置將被冷卻空氣的相對濕度降低到設定要求,再通過送風管道和空氣分配器進入糧堆,從而降低糧堆溫度、控製糧堆濕度,達到低溫控濕儲糧的目的。
4.2 功能
穀物冷卻機具有保持水分冷卻通風、降低水分冷卻通風和調質冷卻通風三種功能。
4.2.1 保持水分冷卻通風
通過合理分段調控送入糧堆冷卻空氣的溫度和相對濕度,在保持儲糧水分的前提下,降低儲糧溫度。
4.2.2 降低水分冷卻通風
將送入糧堆冷卻空氣的相對濕度調節到低於被冷卻糧食水分的相對平衡濕度,在降低儲糧溫度的同時適當降低儲糧水分。
4.2.3 調質冷卻通風
對水分過低的儲糧,適當調高送入糧堆冷卻空氣的相對濕度,將儲糧水分調整到符合保鮮和加工的要求。
5 穀物冷卻機的配置要求
5.1 穀物冷卻機必須具備冷卻糧食需要的風壓、風量及相應的冷卻能力,並能滿足低溫儲糧對降溫速度的要求。
5.2 儲糧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年冷卻通風作業量和初冷與複冷作業完成時間要求,按照倉型、儲糧數量和氣候條件合理選定機型,並根據選定機型的冷卻處理能力(噸糧/24小時),計算本單位應配置的機器數量。
5.3 穀物冷卻機的配置宜“一機一口”,即一台穀物冷卻機隻連接一個主風道進風口。穀物冷卻機不允許串聯使用。
5.4 根據不同倉型和采用常規儲糧方法**儲糧的難易程度,配備穀物冷卻機的倉型優先順序為淺圓倉、高大平房倉、立筒倉、其它糧倉;糧種優先順序為稻穀或糙米(大米)、玉米、小麥、其它糧種。
6 穀物冷卻機的應用條件
6.1 穀物冷卻機送風網、空氣分配係統的設計,必須符合《機械通風儲糧技術規程(試行)》的要求,主風道內設有多個支風道,支風道以全開孔式空氣分配器為好。
6.2 應優先選擇具有一定隔熱保冷、防潮隔濕和結構堅固的倉房。
6.3 必須配備能準確迅速檢測儲糧溫度和水分及糧倉進風口內冷卻空氣的溫、濕度的檢測設備。
6.4 穀物冷卻機應放置在建築物的背陰處或北側平整結實的地麵上,避免陽光直射,並保證冷凝水排水通暢。
6.5 供電係統線路應符合穀物冷卻機的動力負荷要求,並按照有關電氣安裝規範配置,保證電氣接地完好、可靠。配電箱中應安裝專用電度表和配備自動保護裝置。
7 冷卻通風儲糧的操作與管理
7.1 冷卻通風前的準備
7.1.1 根據倉房類型、糧食品種、數量、糧堆體積、風網布置、冷卻作業要求等計算出冷卻通風所需通風量、單位通風量,據此合理確定該倉應配用穀物冷卻機的大、中、小類型和數量。
7.1.2 將穀物冷卻機移動到使用地點,平穩擺放和有效固定後,檢查設備各聯接部位無鬆動和損壞,壓縮機潤滑油和製冷劑儲液罐觀察口液位是否符合設備運行啟動要求。
7.1.3 用送風管連接穀物冷卻機冷氣出口與倉房風道入口,確保接口部位及風管不漏氣。如采用硬風管連接,其重量不能由設備的出風口承載。
7.1.4 在穀物冷卻機上的U形管內注入冷水到規定位置,並檢查冷凝水管是否暢通。
7.1.5 在送風管道與倉房進風口的硬性聯接處布設入倉冷空氣溫、濕度檢查孔和檢測裝置。
7.1.6 檢查風網係統是否暢通,計算風網總阻力。並在空氣分配器上方布置若乾糧食水分檢測固定取樣點。
7.1.7 打開倉房門窗和排氣口,便於糧堆中熱空氣順暢排出,減少通風時倉體的壓力載荷。
7.1.8 檢查糧情測控係統是否符合《糧情電子檢測分析控製係統技術規程》的各項規定。
7.1.9 測定通風前糧溫、倉溫、儲糧水分和大氣的溫度、相對濕度,並做好記錄。
7.1.10 檢查風機轉向
7.1.10.1 點動啟動設備並立即停機檢查電機風扇葉輪轉向是否正確。
7.1.10.2 發現風機反轉,應更換電源引進線上的兩個相位,不允許調整穀物冷卻機內部的電源相位。
7.2 操作與管理
7.2.1 多台穀物冷卻機同時使用時,應逐台啟動,待運轉正常後再啟動另一台,嚴禁同時啟動。
7.2.2 啟動
7.2.2.1 合上總開關,打開緊急關車鍵盤或按鈕。
7.2.2.2 按使用要求預熱穀物冷卻機。
7.2.2.3 預熱完成後, 根據儲糧種類、溫度、水分、儲存目的、儲存期限和穀物冷卻機經濟運行的特點,設定前溫(通過蒸發器冷卻空氣溫度)和後溫(通過後加熱裝置後的穀物冷卻機出風口冷卻空氣溫度),設定及計算方法參見附錄1。設定後,按下啟動鍵,啟動穀物冷卻機。
7.2.3 使用後加熱裝置升溫控濕時,應優先使用餘熱加熱,並按需設定自動控製或手動控製。
7.3 冷卻通風過程中的檢測項目和要求
7.3.1 冷卻通風過程應定時檢測入倉冷風的溫、濕度,發現與設定溫度的差值大於1℃或與設定濕度差值大於3%時,應及時調整矯正。
7.3.2 在冷卻通風過程中要定時對儲糧溫度、水分進行檢測。有代表性的部位,如原始*高、*低糧溫(水分)處、可能的通風死角區、雜質聚集區等也應設點取樣檢測。
7.3.3 必要時要對糧堆表麵的表觀風速進行定時檢測。
7.4 檢測糧食水分、溫度的間隔時間和結束冷卻通風的條件
7.4.1 保持水分冷卻通風
7.4.1.1 每12小時測定一次溫度;至少每24小時分層定點檢測一次水分。在采用分階段控濕冷卻時,每個階段通風結束後整倉檢測一次。
7.4.1.2 當平均糧溫已降到設定值,糧堆冷卻界麵已移出糧堆上層,糧堆溫度梯度≤1℃/米糧層厚度時,即可結束冷卻通風。
7.4.2 降低水分冷卻通風
7.4.2.1 每12小時測定一次溫度;每12小時分層定點取樣檢測一次水分。
7.4.2.2 在確保冷卻效果的同時,通過控製送入冷風的相對濕度(一般設定值為相對濕度75%),在一定範圍內降低儲糧水分。一般被冷卻的糧食原始水分不宜超過16%。
7.4.2.3 當儲糧溫度和糧堆水分達到設定值(不得超過低溫**儲存水分值)、糧堆溫度梯度≤1℃/米糧層厚度、糧堆水分梯度≤0.5%水分/米糧層厚度時,即可結束降水冷卻通風。同時對整倉糧食水分取樣檢測一次。
7.4.3 調質冷卻通風
7.4.3.1 調質冷卻通風的增水量不應超過低溫**儲糧水分的範圍,應在糧食加工前進行。
7.4.3.2 每12小時至少測定一次溫度;根據調質要求,每隔8~12小時分層定點測定一次水分,在采用分階段控濕冷卻時,每個階段通風結束後整倉檢測一次。
7.4.3.3 糧堆溫度、水分達到設定值(不得超過低溫**儲藏水分值),糧堆溫度梯度≤1℃/米糧層厚度、糧堆水分梯度≤0.5%水分/米糧層厚度時,即可結束調質冷卻通風。同時對整倉糧食水分取樣檢測一次。
7.5 冷卻通風的作業要求
7.5.1 新糧入庫後應在兩周內完成初冷作業,必要時糧食入庫與冷卻通風作業同時進行。
7.5.2 對每年需冷卻儲藏的糧食,應在3個月內完成全庫的初冷作業。對單倉的冷卻作業時間一般在兩周以內完成為宜。
7.5.3 對發熱糧或偏高水分糧要及時進行冷卻通風降溫處理。
7.5.4 在糧倉較大,現有穀物冷卻機不能一次完成冷卻時,也可采用倉內糧食分區、分段冷卻通風降溫的作業方式。
7.5.5 儘量選擇有利的氣候條件或時機進行冷卻通風。對全年儲存的糧食,可在入夏之前進行冷卻作業,密閉蓄冷通過高溫季節後,再於入秋前後進行複冷作業;也可在秋冬季節或春季配合利用自然低溫條件進行機械通風降溫,在進入夏季之前、儲糧溫度回升後再使用穀物冷卻機進行降溫處理。
7.5.6 應用穀物冷卻機對糧堆進行冷卻通風,一般**水分糧初次冷卻作業應將糧溫降低到12~13℃,偏高水分糧應將糧溫降低到10~12℃,在糧溫回升到17~20℃左右時可進行複冷作業。
7.5.7 低溫儲糧的溫度和**水分是相對的,它將隨當地氣候環境條件、倉型與儲糧條件、糧食含水量的大小及經濟上的可行性而變化,應根據當地氣候條件、儲糧特點和**、經濟、有效的原則,確定合理的儲糧溫度指標和**水分。
7.6 冷卻通風結束後的管理
7.6.1 關閉門窗和排氣口,用防潮、隔熱、密封物料及時堵塞風道口,做好糧堆的隔熱保冷和密封防潮工作。
7.6.2 卸下穀物冷卻機,按設備使用要求進行檢修、保養和防腐處理,妥善保管。
7.6.3 按附錄2的方法評估本次冷卻通風作業的單位能耗,並按附錄3的格式詳細填寫作業記錄卡。
7.6.4 冷卻通風係統的機械和電器使用管理,按原糧食部《國家糧油倉庫倉儲設施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8. 注意事項
8.1 穀物冷卻機啟動後,要密切注意其工作狀況,並按照控製係統要求進行操作。
8.2 設備運行中要對製冷劑與壓縮機潤滑油回流、冷凝水排放、供給電源的電壓、電流、送出冷風的溫度、濕度、流量,通風機或出風口自動風門的開閉,風壓和過濾墊及倉庫門窗或其他排氣口的開啟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停機處理。
8.3 自動停機或報警時,應先停機查清原因,故障排除後再重新啟動;當通風作業時機器顯示溫、濕度、壓力異常或電機溫度過高、設備振動劇烈或出現油、汽泄露時應立即停機檢修;不允許在運轉時對設備進行修理;停機後與再啟動之間*少間隔10分鐘。
8.4 應經常檢查蒸發器冷凝水排水管的排水情況,嚴防管路堵塞和冷凝水被吹入送風管道內,排出的冷凝水應引入排水溝道內。
8.5 嚴禁向糧堆內送入高於糧溫的熱空氣,以防糧食結露和黴變。
8.6. 通風過程中要注意防止糧倉頂部或牆壁由於倉房排熱不暢而發生結露。
9 對操作管理人員的要求
9.1 穀物冷卻機的操作管理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機械製冷和機電設備使用、維修養護和儲糧冷卻通風專業知識,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9.2 在設備使用前必須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使用時嚴格按照該設備的使用和操作要求進行冷卻通風作業。
10 附 則
10.1 本規程由國家糧食儲備局負責解釋。
10.2 本規程自發文之日起開始試行。
附注:本規程主要起草人:胡光、趙思孟、楊浩然、李福君、卜春海、李琛、萬清
附錄1:穀物冷卻機出風口冷卻空氣相對濕度的設定方法
穀物冷卻機出風口冷卻空氣的相對濕度控製是通過設定前溫和後溫的溫差實現的。設定方法如下:
1.計算出風口相對濕度。根據被冷卻糧食的水分或冷卻通風後要達到的糧食水分,按糧食水分與相對濕度相平衡的原理,計算出所需要的出風口冷卻空氣的相對濕度(RH後)。
2.計算前溫。公式如下:
T前=T後-T升
式中:T前表示前溫,即通過穀物冷卻機蒸發器後的冷卻空氣溫度;
T後表示後溫,即通過後加熱裝置後的穀物冷卻機出風口冷卻空氣溫度;
T升表示後加熱裝置加熱升溫值。
根據冷卻空氣每被加熱升溫1℃,相對濕度降低5%左右的規律, T升的計算公式如下:
T升= (RH前-RH後)/5%
式中: RH前表示通過蒸發器後的冷卻空氣相對濕度,一般在95%左右;
RH後表示計算出的出風口冷卻空氣相對濕度。
對於風機後置式穀物冷卻機,T升還包括風機升溫因素,一般其升溫值在1~3℃。
3.根據計算值和穀物冷卻機的操作說明書設定前溫和後溫。
4.根據實測穀物冷卻機出風口的冷卻空氣溫度和相對濕度,再微調前溫,使之達到預定數值。
注:對有自動計算和設定T升、RH後功能的設備,可省略上述2和3兩步,直接按設備操作說明書設定T後和RH後。
附錄2:冷卻通風的單位能耗評估方法
1.冷卻通風降溫儲糧的單位能耗評估方法可用下式計算,其值越小,效率越高:
E=ΣW/(T1 - T2 )G (KW·h/℃·t)
E——降低糧溫的單位能耗(KW·h/℃·t)
ΣW——冷卻通風降溫累計耗電量(KW·h)
T1——冷卻通風前平均糧溫(℃)
T2——冷卻通風結束後24小時時的糧堆平均溫度(℃)
G——被冷卻通風的糧食重量(t)
2.冷卻通風降溫的單位能耗要求:
a.立筒倉冷卻通風:E≤0.30KW·h/℃·t
b. 淺圓倉冷卻通風:E≤0.65KW·h/℃·t
c. 高大平房倉冷卻通風:E≤0.50KW·h/℃·t
d. 其他平房倉冷卻通風:E≤0.80KW·h/℃·t
附錄3:穀物冷卻機低溫儲糧冷卻通風作業記錄卡(略)